有人說:愛隨心所欲。如果我被已婚的人吸引,那又怎樣?只要有愛,社會 的規範算什麼?
如果有這種情形,最好能克制對方對我的吸引力,以阻止戀情的發生。愛情 並非不可抵抗,不須要盲目的相信所謂「命運的安排」。我其實有選擇的權利。
真正的愛,不但使我受到吸引,我還能心甘情願地向對方承諾一生的幸福,不帶 一絲勉強。
已婚男女還想發展婚外情,這樣感情裡不可能有真正的愛。
只因為我自認為「他跟她在一起又不幸福」,就有權利破壞他的婚姻、擾亂 他的家庭?如果他真的為我離婚,他的孩子要受多大的苦?我如果真的和他結 婚,結婚以後生的孩子,我能保證他們擁有幸福快樂的童年嗎?
在愛情裡,只要有一方不自由,絕對苦不堪言,還要時常為自己找藉口,抵 擋旁人的眼光;事實上這樣的愛情本來就不應該開始。
如果一段感情從一開始就不健康,我們的心不會平安,我們的生活也不得安 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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